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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上海疫情封控期间,居住养老院的家人,由于养老院管理防控不当感染了新冠,且又在40度高烧后转运不及时(耽误了将近半个月)才进方舱医院,造成老人严重肺部感染,在后续抢救治疗上做了气管切割,请问一下养老院是否有责?这部分医疗费有谁承担?

匿名用户 上海-静安 其他 2022-06-05 17:12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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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玉鹏律师

    张玉鹏律师

    地区:上海-静安 2022-06-06 10:02 回复

    养老院是否在防控措施方面存在过错需有证据证明。不好举证。送医不及时,原因很复杂,如非养老院原困,则无法要求养老院承担责任。

    追问:

    2022-06-06 22:30

    张律师您好,我觉得老人感染新冠,那肯定的院方的责任,因为老人全身瘫痪的,不可能自己到处走动后感染的,且护工就是阳性感染者,还在护理多个老人,况且此养老院团灭,足以证明防疫不当。其次转运不及时,院方理由是我父亲高烧一会有一会没有,核酸抗原一会阴一会阳,再加上当时疫情高峰时期,转运吃紧,但具体每天感染人数院方是否如实上报区民政局还是拖延上报不得而知,我觉得疾控中心转运阳不至于要等半个月,所以说养老院延误了救治,是失职的。

    追答:

    2022-06-07 08:11

    您好,瘫痪的老人被感染,护理方面确实脱离不了关系。但关联到具体的治疗医药费,处理起来就此较复杂了,需进行因果关系鉴定,确认至病后果与感染和转运不及时之间存在必然联系。
    个人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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