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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租期间出现漏水 楼下邻居反应 询问承租人答复未发现漏水 出租人没有再去查看 期间未再收到漏水消息 近段时间再次出现漏水 楼下邻居向承租人反应 承租人未及时处理 导致漏水持续四五个小时 造成楼下天花板吊顶及实木展示架损害 承租人拒绝分摊责任 我是出租人 请问一般这种情况责任如何分摊 没有合同协议

1*5 湖南-邵阳 损害赔偿 2022-09-21 20:44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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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佳欣律师

    郭佳欣律师

    地区:四川-乐山 2022-09-21 20:46 回复

    你好,这种情况首先看租赁合同有无相关情况的约定,即对责任承担的约定。

    追答:

    2022-09-21 20:50

    没有租赁合同,根据你说的情况,应该是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一般来说,受损害方是会把出租人和承租人一起作为被告起诉的。

    追答:

    2022-09-21 20:54

    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你这边承担了赔偿责任的话,也可以向承租人追偿。同时,关于你们这种楼上楼下侵权纠纷案件,对于原告来说维权是很费时费力的,起诉至法院之后,你们这边不认可这件事的话,原告需要先做因果关系鉴定,鉴定结果确定是因为楼上原因导致楼下受损的,你们这边才需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赔偿金额,双方达不成一致的话,原告还需要做损失鉴定。所以对于这种案件,律师一般都会建议原告这边和被告协商解决为宜。

    追问:

    2022-09-21 21:57

    承租人现在坚持不分摊责任的点是:出租前我们有维修过水管,但是怕漏水,有事先提醒过承租人日常要注意,她们觉得自己正常使用,此前漏水有反应过,虽答复未发现漏水但出租人未处理(此前漏水发生在入住后近10个月),此次是本身房屋水管老化引起的漏水造成损失,所以不愿意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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