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村里把我的一块口粮田(30年不变又延包30年)扭转给一个老板,建了养鸡场。当时村委的人口头说,口粮田上的附属物(桃树)每亩15600,以后每亩每年给1000元。2020年全款付清;2021年的钱到了2022年5月1日付了一部分钱;2022年的钱至今未付。我去找村委多次追要这部分钱,但至今未付。村委在扭转这块土地时,口头向我承诺征地多少面积,就赔偿多少钱。现在村委不承认,并且说按照当时分地亩数给钱,不按照实际量的面积给钱。征地时实际量的面积是6.9亩,2021年给我打款3000,欠我3900,并且说以后都按照3000打款,这个欠款3900应该怎样才能向村委要来,村委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y*钰
山东-临沂
法律顾问
2022-09-24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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