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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丹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 2022-10-11 09:00 回复
追问:
2022-10-11 09:03
出借方以垫付款的名义,让签的借条,我们没有收到款项,能不认吗
追答:
2022-10-11 09:06
借款人按照你方的要求,提供借款给其他人,也算完成了出借款项的义务。比如,你打的借条,要求借款人将借款转账给第三人,也算履行完成了出借款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