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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销售机构工作了四天,一开始说好一月工资底薪3000,一个星期休息一天,从早上一点到晚上九点,但说好的九点下班结果经常加班,父母也很担心晚上回去太晚不安全,而且加班工资也没说清楚,所以就离职了,结果现在老板不想给工资,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什么入职证明,就只有与顾客的聊天记录,然后经过我的举报,老板昨天让我去公司给我结款,结果本来应该是3000/26*4,老板给我按2600/30*4来算工资,又说是底薪应该是2600,四百是全勤奖,我就干了四天没全勤奖,但是一开始明明说是底薪3000的,最后沟通失败,还说直接让我去投诉,我想问一下我到底具体拿多少工资?后面我应该怎么办?投诉吗?

L*貴 安徽-阜阳 法律顾问 2023-03-1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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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玮律师

    王玮律师

    地区:安徽-阜阳 2023-03-19 19:48 回复

    没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是失误,现在已经晚了。没有合同无法判断到底工资是如何约定的,建议和对方协商解决算了,以后吸取教训,再入职新单位,首先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约定清楚,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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