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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我母亲和我买了一套房,对方业主是个老人,对方表示自己卖房子是为了养老,在办理过户的时候,老人和我们协商,房子卖给我们以后让他继续住着,等身体不行了在搬去敬老院,但是看着挺可怜,我们也不急着住就同意了,而且还在房产转让协议上写了一句话,乙方同意甲方永久居住。最近我要卖这套房过户的时候,被要求让原户主到场,但是这人已经去世很多年了,要提供死亡证明,我不是直系亲属根本开不了。我想知道的是,当时写的这句话算不算居住权?虽然我知道居住权不能转让和继承,但是他有个小儿子,从来不联系的儿子,我怕最后来闹房子。

1*4 江苏-无锡 房产纠纷 2023-11-24 16:56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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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其超律师

    张其超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3-11-24 17:19 回复

    您好,居住权的设立不影响房屋所有权人的处分权,不影响继承。而且居住权在居住权人去世后居住权就消灭了。所以房管局应当向你出具法律规定或者政策规定,为何需要居住权人出面。

    追问:

    2023-11-24 17:22

    我也觉得是啊,人已经不在了,即便是有居住权也消灭了。但是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我出具死亡证明!

    追答:

    2023-11-24 17:27

    如果不动产登记中心不能向您解释清楚,建议1234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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