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描述:
因个人原因必须马上要辞职(护理工作),院方不同意,并要求按合同走程序。 如果到走程序的地步,该怎么办?(入职三年,今年三月份才给买社保)
2024-12-0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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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文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4-12-04 16:44 回复
追答:
2024-12-04 16:45
不需要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走离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