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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19周岁,2024年6月9日是我高考最后一天,我在校外住宿,就是交钱给一对夫妇,男的叫李三,女的叫马静,然后他们供我吃住,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妈在我高考前一周来我学校附近住,我继续住在这个宿舍,我妈妈每天给我把饭送到宿舍再拿走,有一天,马静给我录了一个正在吃饭的视频,说是发给李三,我默许了,但是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给了另一个女人,还说我们不要脸,我们宿舍的小孩借马静手机给家长打电话的时候,在微信里不小心点开了马静和那个女人的聊天记录,发现了这些,并录下了视频,我保存了视频,发了一个朋友圈,仅仅是文字,并且是仅马静和李三可见,“有些人喜欢当小三,有些人喜欢跟小三做朋友,还说别人不要脸,我还说别人不要脸,我就喜欢吃我妈做的饭,自己做饭多难吃,心里没数。谁人背后不说人呢,魔女阿杰情毒666”魔女阿杰是李三给那个女人的备注,情毒是马静给那个女人的备注,我不知道她真名是什么,只是听说那女人是李三的小三,然后这事过去一年了,我今天把那个聊天记录的视频发给李三,我以为他会给我道歉,但是他并没有说话,他没有回我,把我拉黑了,然后对宿舍的其他小孩说她们侵犯隐私权,要把视频送去警局看是谁拍的,请您帮我分析一下这个事,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吉林-长春 法律顾问 2025-05-15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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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滔律师

    孙滔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 2025-05-15 19:26 回复

    录你吃饭的视频是经允许的,不涉及隐私,但是这个女的说录你的视频发给她自己老公,这个就过分了,你当时太小不懂得如何应对,答应了,这不合适。以后要懂得保护自己,不要被那种无聊的女人欺负。你已经不住在那边了,还联系李三说这个事儿,不合适。你还年轻,离那些人远点儿,好好让自己健康成长吧。从法律的角度,那个女的并没有公开散布你的隐私,不属于违法。至于李三,你不应该再和这个人有任何联系。彼此拉黑是对的。

    追问:

    2025-05-15 19:28

    那李三如果把视频送去警察局,他自己有责任吗

    追问:

    2025-05-15 19:28

    那李三如果把视频送去警察局,他自己有责任吗

    追问:

    2025-05-15 19:28

    但是她在微信里说我们不要脸,警察会管我们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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