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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我签署的一个合同,他上面是要我每个月交420块钱,然后这个钱是他们一个程序上面的积分,就是可以在那个商城里面买东西,必须要交24个月,这个算不算霸王条款

匿名用户 四川-雅安 合同纠纷 2025-07-05 22:35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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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凤林律师

    郭凤林律师

    地区:四川-雅安 2025-07-06 08:10 回复

    关于民法典对霸王条款的规定,我可以为你提供详细的解释。 一、霸王条款的定义与特征‌ 霸王条款,通常指以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为中心,排除、限制或剥夺对方当事人权利的条款。这类条款往往违背了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对一方极为有利而对另一方极为不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这类条款主要通过格式条款的形式体现。 二、民法典对霸王条款的具体规定‌ 1. 格式条款的定义与提示说明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并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对方要求予以说明。若未履行此义务,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2. 格式条款(霸王条款)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几种情形: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无效情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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