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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了一份临时工的工作,是第三方劳务公司招的,和用工单位签了字做到6月30日,从6月4日开始按照19元一小时结算,加奖励,劳务按照15元一小时日结,剩下的钱下个月初一起补发,主管说不做到6月30号一分钱没有,今天下班的时候有一个用工单位的正式工叫我明天休息一天,我说新来的都留着呢?为什么不要我做?她说人手够了,要调试机器?我问那我什么时候再来,她说联系劳务。我说那你有劳务的联系方式吗?她说有的,我什么劳务的联系方式都有的。我问了劳务,劳务说没有联系他。那我的工资怎么发?我的工资奖励有没有?奖励是用工单位长期工口头约定的说21:00以后奖励一个工时,还有一些有问题的货品奖励5元一双,会不会不承认,工资没有算上我的奖励415元,我去找了那边的主管是不是漏掉了,他说我弄丢了一双鞋,可能扣掉了一双鞋的钱,这个钱要的回来吗?

匿名用户 浙江-嘉兴 法律顾问 2025-07-0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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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伟律师

    金伟律师

    地区:浙江-嘉兴 2025-07-09 06:32 回复

    可以要回来的,建议你马上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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