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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5年2月6日给家里两个孩子更改名字了,现因多重原因想恢复曾用名为现用名。当地派出所户籍部给出姓名只能更改一次为由拒绝我再次申请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匿名用户 安徽-蚌埠 法律顾问 2025-07-27 09:16 9.90

补充描述:

办理更名时负责办理人员让我们手写一个承诺书,承诺只更改一次,更名后不能反悔。现当地户籍以此为由拒绝我们二次申请。请问我们还有权申请吗?该如何进行申请

2025-07-2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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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自宣律师

    张自宣律师

    地区:安徽-蚌埠 2025-07-27 09:35 回复

    不符合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以后仍然可以要求更改

    追问:

    2025-07-27 09:38

    更名后想要恢复曾用名一般需要长时间可以再次申请

    追答:

    2025-07-27 10:00

    法律上对此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可以随时申请

    追问:

    2025-07-27 10:03

    可是当地户籍口头明确拒绝给予我进行办理二次申请,我该怎么办呢

    追答:

    2025-07-27 10:05

    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的书面材料和法律依据,否则不符合法律规定

    追问:

    2025-07-27 10:08

    若是我这边形式行政复议,胜诉的几率大吗

    追问:

    2025-07-27 10:13

    交给孩子年龄:大的11岁,小的6岁。户籍一再口头阐诉以更名限定1次为由,拒绝再次办理更名。再有两次前后时间间隔较短。这样我可以采取行政复议吗

    追问:

    2025-07-27 10:15

    还有让我们当时书写的承诺书,这样若是采取行政复议,我们能够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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