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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村通过公开 招标的情况下,在在2004年元月六日,花1万3000元买了270平方的闲散地片准备盖房,建筑材料已备齐,在2005年4月2号村下达文件,要村规划完毕土地管理部门办证后才能修建,直到2025年我也没动,现在村给我4千元要收回。村委会是不是存在欺骗老百姓,该怎么处理好?

匿名用户 山东-泰安 法律顾问 2025-12-24 08:31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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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增升律师

    徐增升律师

    地区:山东-泰安 2025-12-24 09:03 回复

    应该联系当初你购买的时候那个出卖人,是不是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证实该土地确为出卖人所有使用权,切允许流转转让。

    追问:

    2025-12-24 09:17

    村的闲着的地方,那时候是村的地方,,我是想要回本金,利息,还有建筑材料的费用款

    追问:

    2025-12-24 09:21

    我说的这些费用能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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