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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提出的离婚,只是口头上商量房子卖了,还了共同负债,然后平分,并没有写离婚协议书,也还没有办离婚手续,然后房子9月份已经卖了,办了过户,过2天就去房管局拿监管的房款,房款是打到妻子的银行卡,现在就是担心她拿到了钱不给我,或者比协商的金额少给我,怎样做会比较稳妥,避免后面因为拿不到钱而引来麻烦

C*成 河南-郑州 婚姻家庭 2020-10-27 09:43 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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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祥成律师

    曾祥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 2020-10-27 10:43 回复

    在签署售房协议时,让买房人将房款分别支付,按照你们商定好的数额或者比例。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完了,也可以一起签署一份补充协议。还可以夫妻之间签订协议约定。当然我觉得正常情况,应该可以信任。

    追答:

    2020-10-27 10:45

    已经过户了的话,只能看对方是否诚信了。如果没有按照约定兑现,你可以单独就离婚财产分割提起诉讼。不过,我觉得还是先考虑信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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