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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离婚孩子抚养权给我,房子是婚后买的,付的首付对方出八万我出两万,离婚时对方出的八万块钱作为孩子抚养费,房贷由我自己还,今年孩子八岁车祸去世了,我有权利不通知对方吗?对方有权利要回房子的一部分吗?对方有权利要孩子的赔偿款吗?

霸*酱 北京-朝阳 婚姻家庭 2021-01-16 14:28 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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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承忠律师

    张承忠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1-01-17 00:21 回复

    第一个问题根据你说的情况当时离婚时财产已经分配好了,房子是给你的。现在对方是没有权利再来分。你们当时买房是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你的名下,那就不用担心对方。如果登记在两个人名下,那可能没有还完贷款前没办法变更登记,你可以再还完贷款后要求对方配合变更登记,对方不配合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要求变更到你一个人名下。如果想快点也可以提前还款,把房子赎出来,变更登记后重新贷款,有专业做这个的中介。

    追答:

    2021-01-17 00:30

    第二个问题孩子的问题,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告知义务,是否要告知对方,你自己决定,孩子的赔偿金,因为死亡赔偿金是给死者家属的,原则上父母都可以分,但因为你是抚养权人,孩子主要是你在扶养,你占大多数。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孩子出生后对方没有实际扶养过,那也可以部分。但是你前面说八万元作为抚养费,这个抚养费约定的具体时间是多久,如果是到十八岁,对方可能会要你返还剩余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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