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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原来大家一起投资的饭店,然后因为经营不下去了,大家都同意清算,那么原来的股东是否可以根据当初清算的实际店面价值收购饭店为个人经营?

笨*油 湖南-长沙 公司法务 2021-01-28 10:22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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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承忠律师

    张承忠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1-01-28 19:10 回复

    这个当然是可以的。你说的情况实质上就是合伙投资一个项目,现在做不下去了算算还剩多少钱,有合伙人愿意继续经营肯定是没问题的。如果当时有注册公司,那就商量好价格,其他股东把股份转让出来。如果只是合伙,你们内部计算好这个饭店的债权债务,清算完后,有股东愿意接手,按照当时的投资比例补偿给其他股东就可以的。其实你这个问题关键还是转让价格的问题,一般内部人接手,不好抬价格,但也应该比饭店剩余价值要高。如果转给外人,其实价格可能有更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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