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登录/注册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视频普法
法律知识
法律问答
法律百科
搜索
咨询
热门搜索:
免费法律咨询
找律师
视频普法
法律问答
法律百科
咨询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老人去世后的承包地是否继续使用?老人有儿女户口都是城市户口,承包地还未到期,请问承包地还可认继续使用吗?
刘*V
山西-太原
合同纠纷
2021-02-05 15:11
29.9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查看全部回复>>
段学安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1-02-05 18:25 回复
你好,如果是耕地是不能继承的,但是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其余四荒或者林地是可以继承的。 从法律规定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即除林地外,其他承包地的承包权不得继承。 从法理上分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的,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其他人口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这有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的,其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许继承,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用于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 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针对“其他方式的承包”,该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权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项规定实际上是针对上述“四荒”地做出的,并不包含耕地,对于耕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现有立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我国土地承包法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未予支持,而确定了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模式。家庭成员对于土地承包权在性质上是财产的共有关系,即用益物权的共有。因此,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所谓承包土地“生不添,死不去”。若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因为耕地不属于该户的私有财产,其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承,该承包经营合同因“户”这一主体消亡而终止,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另行发包,或严格用于解决农村新增人口的生活用地矛盾。只是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回耕地时应当将土地上的收益抵偿给继承人。
咨询Ta
打赏Ta
相关法律咨询
吴和曾签订了借款合同,林做了担保。曾后面以非吸罪去自首,林不知情曾非吸诈骗的事。事发后,林跟吴协商给了一笔款,并签订了担保解除合同。现在吴来找林,要求林再次补偿他7万,并以林公务员身份威胁要去纪委举报
合同纠纷
福建-厦门
您好,请问我昨天出售了我的游戏账号,今天付款的时候,他说他微信支付宝冻结了,让我建立资金往来,先转账货款的一半给他,然后他再退回来给我,请问这是诈骗吗
合同纠纷
云南-昆明
我叫李洪州1992年5月20日,我不考试驾照叫驾照每个人就叫一个社会,每个人就叫一个宝宝,考驾照不容易,交通安全,人安全第一,一条路,一条命,一辆车,一个村,前边车,这是后边车,后边车承担后果,后边车
合同纠纷
河南-安阳
你好,我因为招生任务,于2023年个人转账5万元给山东中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户作为预付款,2024年年底合作结束后,还差1万5千八百元对方没有退还给我,期间一直在要,对方一直推脱,没有签合同,但是有转
¥9.9
合同纠纷
山东-济南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提交问题
相关法律问答
起诉洗浴公司怎么起诉
2025.12.19
承包合同未到期解除该怎么补偿
2025.12.19
合同签订多久后可以买卖
2025.12.19
解除合同赔偿起诉的时效时间是多长
2025.12.18
劳务合同被骗怎么解决
2025.12.18
¥5元
¥10元
¥30元
¥50元
¥100元
¥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