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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出租房一套,有合同但没有到期,想要收回,因为签合同时说好,要转租必须要得到我的同意,但那承租人私自转租,再说当初我专三强调不租二房东,结果我发现他是做房东的,请问有理由收回吗

文*士 重庆-江北 合同纠纷 2021-02-06 10:02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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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学安律师

    段学安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1-02-06 10:11 回复

    您好,您这边完全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且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民法典合同编有关租赁合同的规定,在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承租房屋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要特别注意,该解除权利需要您在知晓对方转租后六个月内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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