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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房东卖房的时候说没有查封,付了首付从银行拿出房产证后,方向房子因欠债被法院查封。中介和房主都说之前自己不知道。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少*6 云南-昆明 房产纠纷 2021-03-04 10:17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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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学安律师

    段学安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1-03-04 11:01 回复

    最先,两方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我国法律有规定,在房屋被查封后或是在明知房产被法院查封,买卖双方仍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无效;两方买卖房屋过后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因此,只要两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两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次之,被查封后,没法请求继续申办房屋过户手续。 假如房屋被依法查封,则购房者没法请求对方继续申办过户手续,由于该房屋现已处于履行无法的状态。 再次,假如买后房屋被查封,能够依据下列措施解决: 1、对查封执行提出异议。 (1)假如购房者现已支付部分或是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还没申办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能够查封、扣押、冻结; (2)假如购房者现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假如第三人对于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可查封、扣押、冻结。 2、等待房屋解封。 房屋查封作为某种执行措施,是有一定期限的,通常不超出2年,即便续封,续封的期限不超1年,购房者能够等待房屋解封再开展房屋过户。 3、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 如购房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得到该房屋的所有权,则可与查封法院协商,由出卖人或购房者自个提供别的担保财产申请解除查封。提供担保财产后,法院解除查封,两方可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可要求申办房屋过户手续。 4、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两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执行自个的义务,可是现如今卖房人没法履行合同,购房者能够解除合同而且要求双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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