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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两人的名字,离婚法院判了房子归女方,女方也当庭给了男方相应的补偿,这样的房子还算共同财产吗?若是男方有欠债还不起,会强制执行房子吗?

露*f 浙江-嘉兴 婚姻家庭 2021-03-11 09:47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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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屈晓曼律师

    屈晓曼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 2021-03-11 09:54 回复

    首先男方欠债如果是离婚后产生,或者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却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是不承担还款义务的;其次如果是离婚前为共同生活产生的负债,债权人有权要求女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房产虽分割,但无论男方取得的现金还是女方名下房产都可能被保全,不能还款的,面临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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