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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五年前去世,拆迁房屋还没办房产证,生前有两处房屋,其中一套在继母名下,另一处在父亲名下,父亲死亡后,其银行存款40万,本人与继母共同协商,将大平米房子父亲名下,及存款,给与继母,小平米房子继母名下的给我,双方由各自的亲属及本人共同起草协议,共四人。请问此份家庭财产分配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吗?现如今房产证政府一直在拖,本人无法直接继承父亲遗产。

邓*瘦 广西-南宁 婚姻家庭 2021-03-30 09:09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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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瑞瑞律师

    王瑞瑞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1-03-30 09:37 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父亲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人只有你们几个,那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这份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房产部门办证,不是根据协议办的,他们需要公证处的公证文书或者法院的判决文书,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有人做原告,有人做被告,然后调解,拿到法院调解书后再去办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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