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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合伙开药店,其中有一人要退股,但之前三人没有合伙协议,另外两人又不愿意接受他的股份,向外转让也转不出,他提出要拿走三分之一的药品,请问该怎么办

5*鹿 山东-济南 公司法务 2021-04-17 17:53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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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梅律师

    刘晓梅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1-04-17 18:43 回复

    您好!可由三人协商处理,另外两个合伙人同意的,退伙的合伙人可以拿走药品。但应该签订退伙协议,办理结算。 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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