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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结婚之后以双方各持50%股份的情况下创办了公司,在公司经营的情况下以妻子的名义借款,夫妻离婚之后,在这期间的借款必须由女方偿还吗?

小*a 新疆-乌鲁木齐 婚姻家庭 2021-05-22 09:35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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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怡律师

    谢怡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1-05-22 16:51 回复

    婚姻存续期间,以妻子的名义借款,要看借款用途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根据您的描述,该公司属于夫妻二人共同经营,如果所借款项是用于该公司的经营,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方也有连带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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