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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郭老师:您好!
我是山西临汾霍州市人,今年62周岁,我现是我们市某一高中学校的保卫科工作人员,于2014年9月24日到该校开始保卫工作的,在校工作时间到现在(2021年9月31日)已六年多快将近七年的时间了。现在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改制保卫科工作人员,于2021年8月X日开会辞退我们下岗,在校工作期间,学校从未和我们签订过任何合同。现在根据我的这个情况, 1、我对学校能提出经济补偿金吗?
2、能的话我们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的哪些条文;
3、有补偿条文的话,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该怎样计算?另我也恳请老师您帮我算一算能得到学校多少补偿(补偿金);
以上是我的真实情况,真诚希望律师郭老师您给予支持,帮助和解答,本人先行谢谢老师了!
我的手机号:13834171791

匿名用户 山西-临汾 合同纠纷 2021-09-10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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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立娜律师

    张立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 2021-09-11 23:07 回复

    你好,如果是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你都可以核对下。劳动合同法第47条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没有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但是你60岁达到退休年龄,是否算退休,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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