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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单位以疫情为由,只给几个人支付半薪工资,这样做合理吗?有一名员工因此离职了,把欠的半薪工资给了,有一名员工今年9月退休后,要求企业支付欠付的半薪工资,是否可以,都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有哪些法律规定可以支持,谢谢🙏

匿名用户 内蒙古-呼伦贝尔 其他 2021-11-10 18:47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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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浩律师

    冯浩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 2021-11-10 18:56 回复

    要看是否正常上班,如果正常上班,应该按照合同工资全发。如果停工,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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