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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员工下班时间,回家!因为自己开车过快,地上有沙子,所以,挨翻车!脚踝骨开裂!这个属于工伤吗?目前她去包草药,2500多,都是我支付的!但有朋友说不属于工伤,我想确认一下!

匿名用户 广西-柳州 劳动工伤 2021-12-20 21:30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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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树昌律师

    林树昌律师

    地区:广西-南宁 2021-12-20 21:38 回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追问:

    2021-12-20 21:41

    你好,意思说我说的这个情况,是因为她自己开车过快,不属于工伤的范围,对吗

    追答:

    2021-12-20 21:47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五种责任分担方式。“非本人主要责任”就包含了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三种形式。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须承担非本人主要责任时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本人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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