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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原单位是辽宁省盘山县东郭学校教师,现被借调到辽宁省盘山县石新小学,被安排从事跟校车工作,跟车时间是早上7点10分到8点零几分,比其他教师早上班近1小时,下午15点半到16点40比其他教师晚40分钟下班,以前都是跟校车后回家,运行了20年,但最近几天不知什么原因石新小学要求跟校车教师跟完校车后继续在学校坐班8小时,跟车都不理解,都反对,不知道怎么办?也不太清楚跟校车后坐班是否合理合法,望律师百忙之中给予解答,我代表全体跟车教师先谢谢您!!!!!

匿名用户 辽宁-盘锦 其他 2022-01-12 14:24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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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鹏律师

    高鹏律师

    地区:辽宁-盘锦 2022-01-12 14:33 回复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要看劳动合同当中对于工作制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八小时工作制,那么原先20年跟完校车就可以回家只能理解为对你们的福利待遇,这样的话现在要求坐班也就没问题。但是对于超出八小时工作制的时间,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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