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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宋媛媛律师
地区:河南-许昌 2022-03-03 13:17 回复
追答:
2022-03-03 13:20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半年以上(双方都要有并一致),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报名之月起往前推至少连续12个月),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可向公办学校申请入学,由各地和相关学校视情安排。
2、对持有效期内《无锡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其随带子女按照无锡市户籍居民子女入学条件入学。
入学材料
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江苏省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详细具体的入学条件、资料以当年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