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如何办户口本公证
婚姻家庭
2020-08-05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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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户口本
公证
我们建议,两位老人在登记再婚前,办理两类公证。一类是婚前财产约定公证,一类是遗嘱公证。值得说明的是,这里的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并不指是把两人婚前的财产在婚后约定为两人共有的财产,而是为了厘清双方财产权属的公证,简而言之,是为了说清楚,各自名下的财产权属问题,也可以对将来婚后再次取得的财产权属进行意向性约定。我们注意到有些老人认为办完了夫妻财产约定以后,是不需要办理遗嘱公证的,各人的财产明晰,当然会留给各自的子女。其实这是个认识上的错误。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前财产约定)是对夫妻间的财产归属权进行确认的约定,但不是处理遗产的约定。一方老人去世后,其名下的财产立刻转化为其遗产。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老人去世前未曾订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权继承。而其法定继承人中就包括其配偶。如果老人的意愿是将财产留给自家的晚辈,而不留给配偶的话,必须立遗嘱,最好是立公证遗嘱。户口本注意事项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