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协议离婚,几万元抚养费双方剑拔弩张,亲情抵不过金钱?

婚姻家庭 2022-04-15 15:06 标签: 协议离婚 抚养费

“谢谢法官,辛苦您为了这个几万元抚养费的小案子耐心调解,感谢您让我拿到了抚养费,让我和女儿能度过眼前这个难关。”

近日,速裁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被告刘某(化名)在调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通过法院向原告母亲丁某(化名)支付了全部抚养费和诉讼费用。

刘某和丁某在2012年协议离婚,女儿刘某某(化名)跟随母亲丁某一同生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离婚后,刘某初期按时给付抚养费,后双方各自组建家庭,刘某在外地工作,很少探望女儿,加之离婚时的矛盾在双方心中都未能化解,刘某多年来抚养费未能按时支付。承办法官陈晓文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情后,立即组织刘某和丁某进行了庭前调解。调解中,双方对于应当支付的抚养费数额仍有分歧,又因疫情原因双方经济都较为紧张,均不愿退让,见调解不成,承办法官表示先搁置争议,被告先支付丁某一部分抚养费,并送达传票另行通知开庭时间。被告刘某当即通过法院转给丁某1000元。

开庭审理时,双方仍是剑拔弩张,针锋相对。休庭后承办法官询问是否同意调解,双方称已经开庭审理,不愿意再调解。承办法官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不愿父母二人矛盾再度加深,便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对双方释法说理,一方面从亲情入手,虽然二人离婚,但是孩子是无法割断的血脉;另一方面以法理育人,耐心讲解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为人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劝说二人从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确定了今后抚养费的支付的数额和时间。履行期限届满前,被告主动联系法官表示将履行约定义务,并通过法院以现金和转账的方式向丁某支付了全部的抚养费和诉讼费,于是便有了开头的这一幕。

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既为人父母,就需要承担孩子的养育责任。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也有法定的探望孩子的权利。父母给孩子应当提供稳定的物质保障,更要关心、爱护孩子,让孩子在包容平和的环境里健康成长。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