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的案例前有范冰冰后有郑爽、邓伦、薇娅等等,都说娱乐圈鱼龙混杂,阴阳合同,偷逃税款并不少见。这些明星们注册大量的公司,但是随着前一段时间的严厉打击,很多明星艺人纷纷将其注销。从2021年4月开始,仅在6月份,取消的次数就超过了100次。平均每天至少有三家公司被注销。
一位影视法律从业者告诉红星资本局,艺人成立工作室一方面是为了方便演出活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税”。
面对数亿美元的偷税漏税,如何处理明星艺人的涉税问题?
2021年4月,郑爽因逃税被上海税务局调查。
8月27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郑爽依法严肃查处偷税案件情况》,对郑爽罚款2.99亿元。国家税务总局还表示,严厉查处和曝光各种恶意逃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的税收秩序。
之后,中宣部还下发了《关于开展游艺娱乐领域综合治理的通知》,要求严厉查处偷税漏税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不难看出,娱乐圈正面临“最强税务监管”。而娱乐圈的一些明星已经听到风声,聚在一起注销自己的公司。
知情人士称,公司之所以被注销,是因为这些公司往往是以“避税”为目的而创立的。明星拍戏,如果通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类别进行纳税申报,只需要承担5%-35%的税率;但如果按照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最高为45%。另一方面,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所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净利润”,可以在收入的基础上扣除成本和费用。
这些公司真的注销了吗?
“与其说是取消,不如说是搬迁。”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媒体透露,2018年后,大量影视公司和明星工作室从霍尔果斯、无锡、横店等地撤离,转移到其他地方。
如何处理明星艺人的涉税问题
处理明星艺人的涉税问题,消除圈内逃税乱象,需要构建娱乐圈健康的纳税体系。
就此,采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康佳。他说,“如果名人艺术家设立工作室在法律上是正当的,那就是合理的行为。”
康佳认为,艺术家在“税收筹划”的概念下设立工作室是合理的,但如果存在逃税的非法行为,这是不允许的。
事实上,注销工作室并不能成为艺人逃避法律责任的捷径。以偷税为例,从单位犯罪的角度来看,只要单位确实构成偷税罪,无论单位是否仍然存在或者已经注销,都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报》还指出,要想根除圈内偷税漏税的“潜规则”,一方面要织密税收刑法网,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涉税犯罪立案的规定。即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缴纳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仍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要完善税收制度和相关配套措施,构建完善的法律和税收体系,将名人偷税漏税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作为对演艺人员等高收入群体进行税务检查和抽查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