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免不了去超市购买日常生活需要的东西。如果我们购买过期食品,严重的可能对我们的健康造成很大的问题,所以针对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的问题应该则哪有那个维权?如何赔偿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对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赔偿如下:
(1)赔偿损失。
(2)向消费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可以凭购物凭证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进行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赔偿损失外,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价款十倍的赔偿。
3.在没有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商家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只有造成人身伤害,消费者才能起诉侵权责任,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拿购物券补偿经营者。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赔偿损失外,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价款十倍的赔偿。
注意:购买时一定要保留好收据。所以不一定要造成人体损害才能索赔十倍赔偿,只要造成财产或者其他损害就可以索赔。
卖家如果不承认的话,这时候可以直接向工商局投诉。工商局调查后,你们肯定会开始谈判。最后,你要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赔偿金额。
买了过期食品不赔偿怎么办?
解决方案:
(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