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需要交保释金,主要作用就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妨碍、逃避刑事诉讼而缴纳的现金。这笔钱是可以退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没有重新犯罪的故意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通知银行全额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员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所以只要犯罪嫌疑人不作出违反规定的行为,就可以退还。
还有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保释金一般是多少?
保释是取保候审的保证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限制规定》对取保候审有以下限制:
(一)以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起点金额为1000元。
(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和性质、可能受到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保证金的数额。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查,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确定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责令犯罪嫌疑人缴纳保释金的审批权限相同。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宣读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并请其家属、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家属、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存款决定书中注明。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得知,保释金是达到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会交纳的一笔资金,过后不违反规定还可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