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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可否同时主张?

经济纠纷 2023-01-16 18:22

合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可以同时主张。
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赔偿损失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违约金则具有补偿和惩罚双重属性。
那未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主张利息呢?
1、未约定利息的借款不能主张利息。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交易习惯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违约金是一种担保属性,而损失赔偿则是一种补偿属性。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以上是律师为大家总结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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