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婚妻子带走孩子可以报警。民警一般仅作为家庭纠纷协助调解,不会对妻子进行处罚。但可以通过报警固定证据,如报警回执、笔录等,证明妻子带走孩子的事实,以便在诉讼中争取孩子抚养权。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1、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3、审理与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综上所诉,没有离婚妻子带走孩子是可以报警的,但是这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老婆带走孩子不违法,因为母亲也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是这种行为可以成为在法庭上争取对孩子抚养权的一个证据,证明妻子带走孩子的事实,以便在诉讼中争取孩子抚养权。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