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受到的损害后的维权途径:
1、自动与商家协商。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
2、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从2014年3月15日起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是该商品未被拆封。
3、12315维权。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此途径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寻找法律维权的方法。能给予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惩罚。再使用12315维权之前,最好能保留商家不正当交易的有效凭证。
4、媒体曝光维权。针对有背景、有影响力的违法商家,各种协商途径,各种维权受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和高层政府官员的重视来深度维权。
那么哪些情况下商家需要承担退款责任?
1.对于订单发货前进行的退款,商户将不能获得款项;
2.商户退款的所有订单都不符合付款条件;
3.对于缺乏有效或准确跟踪信息的订单,商户承担全部退款责任;
4.对于经确认属于延迟履行的订单,由商户承担全部退款;
5.对于配送时间过度延迟的订单,商户负责承担100%的退款责任;
6.商户负责由于尺寸问题而产生的全部退款成本;
7.对于商户参与诈骗活动的订单,由商户承担全部退款成本;
8.商户负责由于商品送达时损坏而产生的全部退款成本;
9.商户负责由于商品与商品介绍不符而产生的全部退款成本;
10.如果帐户被暂停,由店铺承担全部退款;
11.对于退款率极高的产品,其在任何情况下产生的退款都将由商户承担全部退款责任。
综上所述,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护权益。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