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户口本(一般集体户口是不打印户口本的,没有的不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一般情况下,学校会统一办理。
2、携带户口本(没有的不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迁移证到原籍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大学迁走时没有重新办理身份证的,不需要重新办理)
那么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我们要向学校申请提出户口迁回原籍,并提交身份证件号和户口迁回的地址,(一般是按照你哪里迁来就填哪里的原则)
2.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学生签回原籍
3.辅导员签字确认
4.系部统计好户口迁回原籍的名单,提交到保卫处
5.保卫处把名单统一上报到你当初入户学校那边的公安局
6.公安局负责办理然后把户口迁移证发往学校,或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去领
7.领回来后学生要到保卫处去领取自己的户口迁移证
8.不过也有一些同学不注意错过了集体办理户口迁移的时间,因此可以向学校的户籍室的管理人员索取证明资料,到它指定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一般15分钟就可以办好,非常便捷。办好后拿着户口迁移证去原派出所申请入户。
9.学生回到原籍地到自己原当地派出所申请入户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学生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法律知识了,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