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三年不可以自动离婚,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
如果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随时去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不能达成合意,只能诉讼离婚。
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那么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照片一张。
2.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3.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的内容,大家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