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根据具体情况,看你女儿是否自愿跟人家走。若是自愿,自愿的话对方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报警可以找人,但是追究不了责任。2、如果没有欺骗和强奸没有构成违法犯罪。但把未成年人带走,是不当行为。2、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直接拨打110报警解决。
那么报案立案的流程是什么?
报案立案的流程具体如下:
1、对于群众报案公安机关要当场进行登记,接受报案材料,出具接报案回执;
2、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3、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4、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
报案后没有立案的办法有:
1、当事人报警没有立案的,则公安机关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2、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以上就是律师的解答,希望度您有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