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民事诉讼中关于证明责任规定的相当的严格,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的民事诉讼举证规则,相比刑事和行政举证证明责任来看,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是非常灵活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显示了诉讼的公平和正义。针对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律图做了相关的分析。
一、民事诉讼举证证明责任
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二、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的规定,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
那么那么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
民事诉讼程序步骤是:
1、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要有明确的被告,被告要正确;
3、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综上所述,是本律师对该问题的解答,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