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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损害赔偿 2023-01-16 19:31

第一、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需要弄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的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都要了解清楚。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的写在合同中。
第二、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的地点。
第三、劳动报酬要明确,避免口头约定,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约定清楚,是通过现金还是以银行支付的方式转账到劳动者的账户之中。
第四、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超出工作时间的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也要约定清楚。
第五、关于试用期的问题也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六、不要签空白的合同,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那么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2、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到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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