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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用不用户口本

婚姻家庭 2023-01-16 18:22

办理离婚证需要户口本。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二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那么办理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带的材料不同。
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果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中有一方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或者外国人的,则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需要提交双方当事人的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各两张(注:各地具体要求不同)。
二、办理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立案所需要的材料。
2、离婚诉讼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的证据材料;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证据材料;夫妻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离婚用不用户口本”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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