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需要收回离婚证。
不管是复婚还是与他人再次结婚,离婚后再婚的需要将离婚证收回。
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离婚证的,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核查婚姻登记档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那么再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二婚需要带离婚证吗”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