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理赔和申请退款不冲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申请退款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如果为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不进行赔偿。 食品出现问题的赔偿是:按照消费者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并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 ,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 ,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 ,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 ,保持清洁。 以上就是问题的全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