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劳动仲裁开庭会问什么

劳动工伤 2023-01-16 23:00

问什么问题会依据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具体纠纷,员工提出的仲裁请求以及案件的争议焦点来确定。
比如员工告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双倍工资,那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可能是“是否有签书面合同?什么原因没签?员工何时入职?实际工资是多少?”等等。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包括了仲裁庭的准备阶段、仲裁庭庭审阶段、庭审辩论阶段和调解,裁决阶段四个主要的阶段。
对于法庭的当庭提问我们应该抱着积极回应的态度,一般来说都是法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来提问的,“重事实、轻程序“的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贯彻始终的,对于事实问题的回应我们应该第一时间回应。
劳动仲裁的申请流程如下:
1、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