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离职的提出时间。过了试用期,需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提出;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口头或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离职的方式。
(1)劳动者主动离职。此时无任何补偿;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被迫解除。如因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在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并保留了证据后,劳动者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有过失而辞退劳动者。此时无需支付补偿。
(4)经济性辞退。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职和辞退的区别有哪些
辞职和辞退的区别如下:
(一)两者的定义不同:
1、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2、辞退是指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
(二)两者的行为主体不同:
辞职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或者劳动者。
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
(三)两者的作用不同:
辞职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或者劳动者的自主行为,有利于人力资源的流动和优化配置。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