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一方持起诉状到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后通知双方开庭;
3、法院开庭审理时,会组织双方先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那么法院如何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