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那么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四)结婚证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综上所述,因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法院会给予判离,您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