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般四十五天有结果,但也可再延长十五天。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也就是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在15日内,双方不服,可以上诉至当地的人民法院,如果15日内双方未上诉,裁决书生效,申请人可以拿着裁决书去单位执行,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裁决书上支持的请求,可以当当地的人民法院的执行庭去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时间大概6个月。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怎么办?
仲裁当事人应按照仲裁裁决书中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裁决,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如果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对于涉外仲裁裁决,可向其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如果被申请人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外,而且其所在国家也加入了1958年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申请人可根据该公约向该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国内仲裁裁决可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也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