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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工伤 2023-01-17 02:14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在于:
1.用工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关系主体不特定,类型较多。可以是自然人与单位、自然人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关系。
2.劳动者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休息休假、最低工资等待遇,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不享有。
3.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同。劳动关系中,双方根据《劳动法》约定合同期限、社会保险等条款,劳务关系中往往只约定报酬。
4.用工期限不同。劳动关系具有稳定性,合同期、试用期严格约定。劳务关系具有临时性,用工期限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劳动法》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3、劳动法适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包括外资企业)。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也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见形式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程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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