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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合格有补偿吗

劳动工伤 2023-01-17 06:30

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
试用期本身就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的一个考核过程,因此,如果在试用期内未通过考核的话,说明不适合该岗位,单位可以不批准该劳动者转正,因此,也可以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这是合法的解除,因此是没有补偿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试用期的时间长短来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或补偿劳动者的,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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